2020-08-06
作者: 创优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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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向及方式】
1.工业领域。支持电力、热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汽车、化工、纺 织、印染、机械、电子、数据中心等行业企业实施锅炉电机、汽轮机、变压器、 空压机、换热器、泵、通风机、除尘器、电焊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 造。
2.建筑领域。支持建筑制冷、供热、照明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
3.交通领域。支持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改造
4.采取投资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 20%。
【申报条件】
1.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及以上。 (一般要求5000万元以上,80%为生产设备并且旧设备更新后设备国产化率80%以上)
2.项目要求成熟度高,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 安全评价等前期要素条件齐备,要件证明齐全。
申报材料中要对各项审批文件的办理情况和取得批复时间进行详细介绍,如不涉及,可以说明该项情况,并按权限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们出具证 明;技改项目如不涉及新增用地、规划等审批办理,请提供原项目用地、规划等前期工作审批证明文件;如还未办理好,需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出具能够在开工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的书面承诺函,并附各项前期工作完成时间 表和责任人。
3.支持技术改造项目,不支持新建项目;支持在建项目,不支持完工项目,已完工或已完成投资额超过80%的项目不得申报。要求着眼于项目及早开工, 资金尽快形成实物量, 一般要求能够在2025年底前开工并形成较大实物量。
4.建设周期不宜过长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不宜过长, 一般不超过2年较合适。
5.此前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等国家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已经申报其他领域或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多头申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